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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超:打造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新格局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发布日期: 2021.06.21     访问量:69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离不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上述精神,关键在践行高质量发展,构建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新格局。重要路径在于以引育人才资源为重点,发挥体制机制优势,激发全社会多方参与、城乡资源双向流动,形成村镇社会共建共治共享协同发展的局面。

  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我国进入了新发展阶段,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新发展阶段的迫切要求,要把乡村振兴置于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促进共同富裕的高质量发展中统筹考虑。农村是经济社会循环系统中的重要支撑,农村经济社会主体是要素循环流动的主要载体。因此,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乡村与城镇双向互动,形成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态势,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同时,乡村的全面振兴需要紧紧依靠城镇各类现代经济社会要素与农村基础要素的交换、分配与流通。农村与城镇之间在要素和利益交换过程中,需要平等互利、深度融合才能形成畅通的交换机制。目前乡村居民相对贫困、城镇居民相对富裕,要形成公平有效的分配机制,使农村与城镇充分融合发展,才能促进农村更好地吸纳城镇先进资源,形成后发优势,也有助于城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合理发挥资源优势,共同发展。只有城镇乡村深度全面交融,才能使各要素在市场机制中合理配置,促进城乡两个市场形成合力。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城乡融合发展,构建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条鲜明主线。城乡融合发展要在更高质量上持续健康发展,这需要在城乡稀缺资源要素的双向流动上做好文章。稀缺要素流动的方向取决于地区之间的差异性。当乡村形成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洼地时,城镇的要素资源自然会向农村流动,促进乡村发展。然而,如果此种流动方向是长期单向的,短期内可能形成“以城带乡、以工补农”局面,但长期而言,要素资源单向流动容易造成要素错配乃至扭曲,进而无法形成合理的配置,要素的价值也难以持续发挥,如此则无助于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因此,开展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化导向的农村要素配置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乡要素由单向流动为主变为双向流动,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这需要以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和人才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探索完善城乡统筹的财税体制,推进农村和城镇互联的信用体系建设,激发农村金融运行活力,建立有助于城乡发挥各自资源要素优势、互为支撑的长期制度安排。

  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城乡融合发展,形成村镇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协同发展局面。在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中存在农村村庄与城镇社区治理长期分割和异质性问题,这对城乡融合发展带来挑战。分割的根源来自乡村与城镇社会运行特征的差异性。前者主要建立在熟人社会基础上,而后者主要建立在陌生人社会基础上。社会特征差异基于长期的文化演进,具有较大的惯性。当前,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引入外部资源,破解乡村长期停滞和内卷状况。完善乡村治理的基础在于保持和推动村庄社会主体利益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以往的乡村建设行动中,农民、集体、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外部资源的引入和运行中存在局部失衡现象。新发展阶段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社会主体充分参与,推动形成更高水平的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达到参与主体利益高水平均衡,共同发展。同时,逐渐推进城乡社区治理路径相向而行,进一步加大城乡财政统筹和转移支付力度,持续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弱化农民与市民的异质性、强化同质性,使得城乡融为一体,协同发力。

  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城乡融合发展,以引育人才为核心促进县域就业农民工就地市民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城乡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第一要素是人才。吸引和培育多方面人才参与城乡融合建设需要发挥体制机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将城市人口适当引导至农村,更有助于全社会释放创业潜力,提高效能,促进整体创业率提升。吸引各种人才返乡下乡创业有利于人力资源要素更加合理配置。人才在城市局部过度集聚不利于人力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也不利于激发地区创业活力。然而,要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就业面临制度、资金、环境等各种困难挑战,体制机制是首要突破口。只有在体制机制上实现突破才能牵引人力资源向农村合理流动并持续稳定发展。与此同时,促进在县域就业的农民工就地市民化便于人力资源的巩固和发挥,形成就业创业联动的良性循环。促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需要从经济、社会、文化、心理等多个维度协同推进,要以人的全面有保障的发展为中心,重点在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上提出更高目标。而这需要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同时以现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将农村社保覆盖重点人群的保障机制和城镇社保体系衔接,共同推动县域内农民工市民化和促进农村帮扶人群就业。

  作者系暨南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院长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081)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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